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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第一阶段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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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11号)要求,根据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丽水市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至11月底,涉及全市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摸排固有安全风险。按照企业自查自报、县级审查的原则,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固有安全风险数据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二是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积极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建立自下而上的层层风险研判、层层记录归档、层层风险报告、层层签字承诺的制度,压实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三是全面推进安全风险信息化日志管理。依托建成的“一库一图”,各生产企业每日上报动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和主要负责人承诺签字,积极推进安全风险日志管理。
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市安监局采取了动员培训、现场督查、不定期通报等措施,有力促进了第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底前,我市将进一步完成带储存(仓储)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加油站和使用或储存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单一品种10吨以上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安全风险摸排,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与安全风险分布地图,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