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发布日期:2019-12-12 00:00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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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70-2019-0002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安全工程专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