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1-21 15:4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浙江博瑞中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含氟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依据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查意见,经审核,现同意通过你单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年产200吨六氟化钨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