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为拟上市企业实施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0-01-22 17:0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19年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成功实施第一例信用修复申请。2018年2月12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过期,该公司行为涉嫌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9万元的处罚。2019年9月1日,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提出了信用修复申请。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流程,确认申请企业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不良信息认定至申请信用修复已有1年7个月时间;不良信息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同意予以修复,并在官网进行了为期5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随后企业信用修复有关材料报被送到杭州市信用办,审批通过后报送至省信用办审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