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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员招录综合性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30 14:23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规〔2018〕5号)要求,结合我省招录工作安排,现将综合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格检查的招录对象,具体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时间

1.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11月9日至12日进行。

2.面试,11月16日至20日期间进行。

(具体时间以电话及短信点对点通知为准)

(二)考核地点

绍兴市马山镇育贤东路1188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三、考核项目安排

综合性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科目设置、评分标准按照《浙江省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l000米跑,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单项最高分15分,总成绩为四项分数之和,最高40分。

(二)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索、拖拽。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四个等次,其中任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三)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成绩评定和结果运用

(一)考核测试实行全程淘汰制,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其中一个项目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再参加下一项考核。

(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均达到合格以上成绩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考核结束后,对所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行统分排名,具体办法为:总分=体能测试得分+面试得分,出现同等分值的,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科目高等次成绩数量进行排名,高等次成绩数量多排名靠前,仍出现同等排名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中明确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人员优先招录。

五、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

1.招录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当天缺席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期间,招录对象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招录对象的通信工具在测试过程中须全程关闭,不得使用,否则一经发现,作违规处理。参加测试时,参考人员统一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3.考核前,招录对象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如患有心脏病等疾病或感觉身体不适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退出测试,以免发生意外。否则,有关后果自负。

4.考核前,招录对象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测试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测试后,记分员登录完招录对象各项目成绩并经裁判员签字后,由招录对象签字确认。经招录对象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招录对象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视为成绩生效。

5.招录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测试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试资格或宣布测试成绩无效等处理。招录对象报到或考核时,遇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诉,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受理、处理。

(二)面试

1.招录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当天缺席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期间,招录对象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招录对象进入考场后,应当关闭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如手机、录音笔、智能手表等),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发现招录对象私自携带或使用上述工具设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上报。

3.本次招录消防员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招录对象的基本文化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招录对象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或可显示身份的职业服装参加面试。

4. 面试中招录对象不得向考官报告或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不得报出姓名,只报考号(抽签号码)。如遇到此类违规问题,主考官可立即终止招录对象面试资格,并按规定上报。

5.招录对象在候分室取到面试成绩后签字确认,立即离开面试规定的范围,不得返回原考试区域。发现返回考试区域的取消面试成绩。




浙江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