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浙森防办〔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11-02 09:39 来源:火灾防治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森防指,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11月份我省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9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29日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森林防灭火工作是涉及安全、发展、民生的大事,事关我省“十三五”完美收关和“重要窗口”的安全底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重点压实压紧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层层传导,确保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山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要把森林防灭火宣传作为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喇叭播放、乡村党员干部进村入林等多种方式在景区、学校、乡村、农林生产作业点等重点部位开展宣传,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大力宣传野外用火规定和安全用火的基本常识,尤其是56个林区县(市、区)要着重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增强民众的森林火灾防范意识,织密群防群治的“工作网”。

三、严格管控火源,深化打击行动。要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开展新一轮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可燃物清理,11月15日前建立风险清单,加强分类整治,落实闭环管控。要加强冬至、元旦、春节等防火紧要期以及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时段的管控,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管控,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要增设临时关卡、增派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密度,严防死守。要加强对儿童、老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严格管控,逐一落实监护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当前,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正处于攻坚阶段,各地要加大打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设施建设,补齐基础短板。要优先补齐防火通道、停机坪、降机点、蓄水池、避雷设备的短板,统筹规划建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瞭望设施,重点林区配备全道路运兵车,履带式消防车等灭火装备。12月底前要完成浙江省北部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和金衢盆地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建德、青田等11个“引水灭火示范县”创建。启动静止卫星遥感技术运用项目建设,加强无人机、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应用,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救援能力。要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以省级队伍为专业支撑、市级队伍为机动增援、乡镇队伍为扑救主力、村级队伍为辅助力量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格局。49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年内建队率要达到85%以上。各设区市在今年底前要全面培育完成市级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强化扑火指挥员的科学指挥能力和扑火队员的扑火技能。坚持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禁止未经业务培训的人员直接参加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值班值守。各级森防指办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重点地区要抓紧出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确保运行有序、规范高效。要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在重要时段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地各部门及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决不能迟报、瞒报、漏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期间,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要严阵以待,靠前驻防,切实做到以火为令、快速反应。航空护林直升机要时刻保持适航状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确保关键时刻能有效应对。




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