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召开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络员会议
发布日期:2020-11-27 17:15 来源:减灾救灾处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11月27日,省普查办组织召开普查主要参与部门联络员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领导关于普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听取各单位普查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省级有关部门联络员,普查办工作专班和技术支撑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普查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赵孟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孟进指出,9月27日全省普查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以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主动抓好试点阶段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总体工作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技术标准和软件应用不完善、资金保障滞后、部门协同有待加强等问题,影响了整体进度。

赵孟进强调,要认真贯彻冯飞常务副省长关于普查工作“要坚持任务导向、问题导向,进度滞后的部门、地区要加快进度、保障质量”的批示精神,以年底前完成普查试点工作目标为导向,倒排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压茬推进落实各项任务。

一要有紧迫感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从组织、技术、资金等方面持续加强保障。特别是当前试点工作即将进入收尾阶段,要注意把握好整体工作节奏,统筹好本行业试点任务进度,努力扭转当前一些工作相对滞后的局面。

二要强化协同推进。一方面要加强上下贯通,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省、市、县三级对接,特别是要尽快出台部门普查技术规范和方案,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并积极争取上级部委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横向协同,针对普查相关工作存在交叉叠加的问题,秉持开放的工作理念,加强工作的融合和数据共享,优化完善行业调查技术规范,明确行业间协同调查的标准和流程,在技术层面减少基层工作量。省普查办要建立成员单位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信息互通。

三要严格质量把关。对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调查数据质量及成果形式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数据审核职责分工,分级把控数据数量,保证普查工程整体质量。探索实施项目化管理,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审核,发挥专家优势,保障普查数据和成果完整、规范、准确。

四要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按照“边试点、边完善”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我省普查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特别是把当前试点工作与实施方案编制有机融合,把总结提炼的试点经验体现在我省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确保我省方案实用管用、可操作、可落地、有特色。

五要强化成果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开发研究,及时将验证后的数据在相关部门间实现共享,在相关行业领域发挥普查数据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