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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调高工作标尺严防化工退出区域“低小散”化工死灰复燃

发布日期:2020-11-03 09:29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上虞区围绕化工产业“绿色安全、循环高效”的目标要求,按照“淘汰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总体思路,以全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契机,强势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18年底随着化工重地道墟街道龙盛、闰土两大染料巨头的退出,上虞区提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工作,基本实现化工生产企业“一园式”集聚。

但是作为化工退出区域,原化工生产车间及仓库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为确保区外化工企业彻底清退,上虞区不断调高工作标尺,多措并举严防“低小散”化工企业死灰复燃,坚决杜绝出现因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部门联动,彻底清退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属地政府负做好退出化工企业原化工生产项目环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的注销工作,同时加大对区外化工企业违法打击力度,发现一家处置一家。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属地政府做好退出化工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手续,彻底注销化工生产(制造或加工)经营范围,加大对无证无照和超经营范围擅自违法生产企业(作坊)的打击力度。

二是定期巡查,严防“低小散”化工企业死灰复燃。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属地政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乡镇(街道)安监所不定期开展巡逻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各站所和区应急管理局参加的联合检查。属地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危化品储存或生产的苗头行为,当场阻止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一旦查实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坚决杜绝区域内退出化工企业擅自违规生产。

三是专项执法,巩固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成果。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外化工企业退出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区外化工企业彻底退出,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2019年以来,共检查退出化工企业80余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3家次,共处罚款83.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