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变更为浙江天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
现予公告。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