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冬明春森林火险形势预测的通知
浙森防办发明电〔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11-06 09:30 来源:火灾防治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森防指,省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和宁波、湖州、绍兴、丽水等地森防指办负责同志,以及省气候中心、省气象台、省林火监测中心等单位专家,对今冬明春(2020年11月—2021年4月)森林火险形势进行了研讨会商,现将预测情况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冬季(2020年11月—2021年2月)气候趋势预测

(一)全省大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预计今年冬季全省大部地区接近常年或偏高,气温变化幅度较大,有阶段性严寒、冰冻和降雪天气。

(二)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预计今年冬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大部地区以接近常年或偏少为主,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少雨天气。

二、春季(2021年3—4月)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春季平均气温全省大部地区偏高,总降水量全省大部接近常年。

三、2020年今冬明春森林火险形势预测

预计今冬明春全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接近常年或偏高,比去年同期明显偏高,需注意防范。今冬明春(2020年11月—2021年4月)高火险等级(火险等级≥3级)天数如下:冬季(2020年11月—2021年2月)全省大部地区53—78天,接近常年略偏多,但其内森林火险气象条件变化较大;春季(2021年3—4月)全省大部地区13—30天,接近常年。

四、相关工作要求

按照以上森林火险形势预测,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9月25日郑栅洁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0月29日冯飞常务副省长在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部署要求,以及省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一)压实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地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落细落实各级各层面森林防灭火责任,重点压实县、乡级政府和村委会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确保责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共同织密扎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网。

(二)强化宣传,筑牢防灭火第一道防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针对性。利用多种方式渠道进行典型案例和扑火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安全避险技能。尤其是要抓好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三)管控火源,抓好群防群控疏堵结合。要加强公安、民政、应急、文化和旅游、林业等成员单位的合作,持续保持严打违规用火,严查火灾案件的高压态势。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监管检查力度,深入学习推广“疏堵结合管控火源平阳模式”。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控新局面,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科学处置,强化快速出击安全扑救。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范森林火灾处置流程。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安全扑火、快速反应和紧急避险能力。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快速出击,做到精准研判、科学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