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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三个严抓”夯实危化品领域安全基础

发布日期:2020-12-10 10:38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一、严抓行业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开化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开政发〔2020〕6号)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盯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对55家重点监管企业及25家一般监管企业持续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组织省、市级专家库成员开展隐患排查服务、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和安环险第三方服务,对20家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把脉,排查深层次隐患。三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现状,要求全县87家使用危险化学品要按时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四是充分运用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严格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监测预警工作,将危化管理延伸至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每日风险承诺,一般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完善上录入危险化学品使用相关数据,实现危化品安全风险线上精准智控。对每日不按时承诺企业进行警示、约谈。五是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要求,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开展针对性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六是制定《开化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和监管执法,通过公务员考录化工专业人员,充实监管队伍。

二、严抓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重抓“双随机”隐患整改,不断提升执法力度。对“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执法人员一律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逐条对照落实整改,并定期复查,实现执法“闭环”管理。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项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二是重抓“夜查”巡查行动,不断创新执法方式。6月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紧盯领导带班、夜间安全巡查、报警装置、监控设施运行、运控记录台账等方面内容,先后对诚信树脂、正荣香料、胡涂硅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开展夜间突击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三是重抓无仓储经营整治,防范危化品经营领域事故发生。开展无仓储经营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核准的52家危化品无仓储经营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部分经营单位油性漆超量储存问题,责令第一时间清理超量储存的油性漆并询问留证,作为下一步重点回访对象。延伸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依法对一家未建立危化品出入库台账的企业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三、严抓综合监管,统筹责任落实落地

县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联合各部门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工作主线保障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树立联动意识,形成协同作战、联合推进、齐抓共管的局面。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开展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危化矿山等各类专项行动进行详细部署。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年初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全年工作计划。二是有的放矢,紧盯危化事故高发领域整治,延伸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深刻吸取危化品行业领域事故教训,制定《开化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安委〔2020〕5号),以涉及可燃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企业,以及油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爆炸物品、城镇燃气、校园实验室等安全检查整治。同时印发《开化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安委办〔2020〕31号),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秩序规范、运输风险源头管控、车辆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危化品运输领域协同监管等方面全面推进,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深刻吸取“11·9”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县危化品行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属地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压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有效深化基层监管监察,加强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