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全力开展“三服务”活动建立驻企服务员机制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9号)要求,《厅机关开展驻企“三服务”活动方案》已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0日
厅机关开展驻企“三服务”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全力开展“三服务”活动建立驻企服务员机制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9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建立厅机关“三服务”活动驻企服务员机制,全面落实省委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战赢”的决策部署,把“三服务”活动与推进复工复产紧密结合起来,选派精干力量担任驻企服务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服务,以高质量的服务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总体战。
二、动态确定服务对象
(一)梳理去年厅机关“三服务”和今年开门红“三服务”活动过程中企业存在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服务“回访”,共梳理出该企业8家、3个小微园区。
(二)结合应急管理日常安全监管及现阶段复工复产情况,高质量、针对性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点关注包括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在内的复工复产企业,尤其要注重做好对三类园区即“乡镇(街道)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点)”和中小微企业的“三服务”。
(三)从省级“三服务”小管家平台推送需要我厅服务解决难题的企业。
三、服务主要内容
驻企服务员在按照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解读形势政策、监督落实防疫责任、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稳定返工人员生活等方面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数字化系统工作成效特别是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日常监测情况,有针对性检查市、县两级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工作情况。
一是风险防控力求精准,现阶段要重点关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区域性产业链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和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风险。
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要侧重抓好“三个一”(一次风险研判、一次工作对接、一个管控确认)、“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市县两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醒和现场指导服务)措施落实,确保复工复产坚决做到“四个到位”。
三是问题破解重实效,着重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服务,综合分析日常监管情况,有针对性地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共同开展组团式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得到安全生产难题。
四是聚焦本质安全,积极推广重点安全创新技术,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微反应器”等安全技术推广应用。
五是基础环节抓关键,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系统开车等重点环节、返岗人员安全教育及防疫等基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性应急预案修订等重点事项的指导服务。
四、服务工作要求
(一)根据驻企服务工作安排,厅机关驻企服务员在与服务企业负责人通过电话、钉钉、微信等方式建立联系的同时,及时赴企业上门开展面对面服务,摸清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了解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解决困难。
(二)对了解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建立台账,能当场解决立即解决,需要交由相关部门解决的,驻企服务员要及时梳理汇总情况后,及时将相关问题交由厅办公室张发同志录入“三服务”小管家交办,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厅“三服务”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驻企服务员收集反馈的问题,对涉及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处室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驻企服务员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要求,全力以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做到不添乱、不增负、不干预。
省消防救援总队“三服务”活动驻企服务员机制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落实。
附件:1.厅机关首批驻企服务工作安排
2.服务联系点安排
3.驻企服务工作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