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未雨绸缪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3-27 14:02 来源: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嵊州市森林火情呈现多发易发态势,截至3月18日,嵊州市森消指共接到各类森林火情报警28起,虽未造成灾害事故,但充分说明嵊州市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清明将至,天气逐渐转暖,随着疫情防控日趋平稳,农事活动、祭祀活动日益频繁,野外用火、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日益增多,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增加。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全市森林火情稳定,嵊州市未雨绸缪、强化举措,全员全力坚决打赢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攻坚战”。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3月10日上午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嵊州市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要求传达贯彻到基层一线。3月19日市森防指下发《关于做好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的相关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共同织密扎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网。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嵊州市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工作,自3月19日开始,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主要针对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街道)存在森林消防救援物资配备不齐全、重点区域(风景名胜区、林场等)未设卡检查、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控等措施未落实到位、森林防灭火各类宣传工作未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立即要求乡镇(街道)将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森林火灾“零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嵊州市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微信公众号、应急广播、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积极推进森林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进农村、进景区”,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知识普及率,增强全民对森林消防工作的参与度,让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