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以上挂牌督办工矿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摸排上报工作的通知》(越安委办〔2020〕4号),在镇街摸排的基础上选出8家工矿企业和5家消防重点单位作为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其余将在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进行区级挂牌督办。
二是谋划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印发《2020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计划》,自4月1日起至11月30日,根据相关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风险情况,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应急、消防救援和当月督查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并邀请相关专家,每月对1-2个行业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专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的行业主管部门,将酌情落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安全管控。在前期已摸排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再梳理的基础上,对陆续复工复产企业自主设立的集中隔离观察点纳入摸排范围,实行清单化管控,确保逐一见底、不留盲区。并强化应急、卫健、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动,按照动态更新的企业、工地、宾馆等涉疫场所清单,有效落实日志式风险管控,落实每个摸排场所风险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
四是抓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返程复工车流量增加情况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密集复工复产情况下的建筑施工、仓储物流、燃气、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和整治,重点部位要派驻督办、严防死守。聚焦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微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第三方检查服务夯实前期工作基础,严监管强服务提升本质安全。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和冶金”等高危企业以及“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企业场所,进行严格化管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五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施工用电、临边洞口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重点施工环节管控,特别是要加强起重机械管理,未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安全检测不得使用,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