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社建委听取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0-06-05 18:26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为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6月1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题听取省厅关于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汇报。省人大社建委林天宁主任委员、陶波副主任委员及有关处室工作人员,省厅李会光副厅长、法规处、防汛处及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处室参加会议。

会上,李会光副厅长首先介绍了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概况、疫情防控工作及对应急管理立法的影响,按照立法计划安排,详细说明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修订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省人大社建委与会人员对我厅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询问和交流,省消防救援总队就《浙江省消防条例》修订作了补充说明。

林天宁主任委员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应急管理立法前期相关工作,指出应急管理领域地方立法任务重、时间紧,省人大社建委将始终发挥立法指导、统筹协调作用,支持应急管理立法工作。要求我厅下步要按照立法计划倒排时间,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确保立法质效。一是要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修订作为今年立法重点,力争2020年提请省政府审议,明年主汛期前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二是要紧密关注配合国家层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程,同步开展我省立法调研起草准备工作,夯实立法基础;三是要按照分类梳理的原则,针对与上位法不一致、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调整等内容先行作出修改,争取《浙江省消防条例》纳入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打包”立法项目,并顺利完成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