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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0-17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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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7 11:3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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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应急〔2020〕6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涉及我省社会面的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一、城市和农村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浙江省杭州市灵隐寺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杨家村女子更夫队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渔嫂剿火卫队
二、城市和农村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阮方松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文化站电影放映队队长
陈根生 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
胡 杰 浙江省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
怡 藏 浙江省宁波市雪窦山资圣禅寺方丈
上述单位和个人拟作为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电话:81051660、87058267。
公示来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