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2020〕24号
发布日期:2020-09-29 14:46 来源:综合协调处 浏览次数: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今年国庆中秋“两节碰头”,假期时间长、旅游客流大,企业赶工期、工地赶进度等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十分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7日全国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9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自觉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按照郑栅洁代省长提出的“准确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加快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努力交出平安高分报表”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过节、干部过关”意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一线,紧盯问题最突出领域、工作最薄弱环节,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基层逐企业、逐环节、逐点段认真细致地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打赢国庆中秋安全生产保卫战。

二、全面推动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底

(一)加强风险研判。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在9月29日前完成一次本地区节日期间安全风险的系统分析研判。杭州市要高度关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人员密集企业(场所)消防、环保设施等领域的安全风险;宁波市要高度关注港口码头、渔业船舶、化工园区等领域的安全风险;温州市要高度关注“三合一”出租房、瓶装液化气使用单位等领域的安全风险;湖州市要高度关注农家乐消防、玻璃栈道索道等旅游新业态的安全风险;嘉兴市要高度关注化工园区、制造业企业等领域的安全风险;绍兴市要高度关注危化园区、“两客一危”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金华市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电商仓储和物流业等领域的安全风险;衢州市要高度关注氟化工企业、变型拖拉机等领域的安全风险;舟山市要高度关注海上交通、渔业船舶、石化基地等领域的安全风险;台州市要高度关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渔业船舶、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安全风险;丽水市要高度关注临水临崖道路、临山临水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交通领域要紧盯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风险;旅游行业要加强对各类旅游景点、游乐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安全检查,特别对玻璃栈道等旅游新业态加强设施检查;消防领域要紧盯人员密场所、大型商场、宾馆酒楼、文化娱乐、文博单位等公众场所的火灾安全风险;建筑施工领域要紧盯地铁、隧道、塔吊、盾构机、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安全风险;渔业船舶领域要紧盯高危渔船、编组作业不落实等安全风险;危化品领域要紧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民航、铁路、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油气管道、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加强风险研判。

(二)严格管控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重大风险逐条制定管控措施,建立重大风险管控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检查。组织一次暗访暗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在9月30日前对交通、旅游、消防、建筑、渔业船舶、危化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度假“六个一”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安全度假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三是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问题隐患不过节”要求,跟进督办问题隐患整改,一律在9月30日前完成;确实涉较大工程、需较长时间的,须落实好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特别要聚焦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的24项问题、国务院安委办第12评估组提出的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回头看”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三)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地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作用,把节日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来推进,避免工作推进顾此失彼、“两张皮”。要强化专班运作,严格按照“三有、三会、三报”要求(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日碰头、周会商、月例会,专报、月报、年报),建好工作专班、配强力量,确保国庆节前全部到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化品运输“铁拳整治”、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即将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遏重大”长效机制建设。

三、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

当前,正值我省秋收秋种农忙时段,又逢国庆、中秋双节到来,进山入林生产作业和旅游人员急剧增加,林区野外用火点多面广,森林火灾隐患俱增。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组织公安、林业、气象等部门进行1次森林防灭火形势会商研判。二是组织开展1次督查督导,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布防、物资储备、预案制定、值班调度“七个是否到位”。三是组织公安、民政、文旅、林业等部门开展1次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农事、祭祀、林业生产、施工作业、野外生活等违法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四是对重点地区的人员队伍、物资装备配置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摸,确保护林员、检查员、瞭望员到岗到位,扑火物资准备充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五是组织1次预案的实战演练,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靠前驻防,全面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迅速、安全、有效地组织扑救。同时,要切实加强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工作,特别是密切关注分散性局地强降雨的影响,全面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四、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准备等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指挥调度通畅、精准、高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加强节日期间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一般事故2小时内上报,较大以上事故1小时内上报。节日期间省安委办、每天16时将对各市值班值守情况开展视频点检,不定时对各县(市、区)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检;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值班情况的检查。二是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统筹,随时保持枕戈待旦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数字化平台作用,强化与公安、林业、水利、气象、消防等部门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网格巡查等手段,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预警、防患于未然。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要立足本单位职能职责,梳理汇总国庆中秋期间(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17时)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情况(包括领导部署、工作举措、值班值守、事故信息、应急救援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9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情况,对本地风险研判管控清单落实情况;节前组织暗访大检查情况;暗访组提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8日17时前通过钉钉报省安委办。材料内容务必具体详实、数字清楚,相关统计数据要与往年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新特点。

联系电话:0571—87053080,钉钉:13588711788。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