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浙安委办〔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01-14 18:4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

现将《全省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检查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全省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化推进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20〕14号)、《关于开展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20〕29号)工作部署,2020年11月9至27日,省安委办组织专家对全省2020年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以下简称“体验馆”)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各市前期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11个市上报的I类馆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按照不低于上报数量10%的标准,对Ⅱ类、Ⅲ类体验馆进行抽查,共检查I类馆36家,Ⅱ类馆18家,Ⅲ类馆21家。按照“Ⅰ类馆由省安委办或所在地市安委办认定并授牌;Ⅱ类馆、Ⅲ类馆由所在地市安委办或县(市、区)安委办认定并授牌”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核准I类馆19家,Ⅱ类馆158家,Ⅲ类馆329家;除舟山市外,各市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一、总体情况

2020年5月,省安委办下发《关于深化推进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体验馆建设。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各地高度重视体验馆建

设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杭州市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市体验馆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县(市、区)不同类别体验馆建设进行补助;宁波市强化统筹协调和责任分工,对全市体验馆的作用效果和运营管理提出量化指标;温州市明确把县(市、区)体验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紧盯进度,督促落实;衢州市按照“扩面提质、常态长效”的要求,采取“行业+属地”、“新建+扩建”、“整合+提升”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序推进;湖州、嘉兴、绍兴等其他市强化综合指导,及时跟踪督促,认真落实任务。

(二)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模式。在推进过程中,各地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事故多发领域等因素,在场馆形式、内容设计、面向对象、建设主题和运用模式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杭州市的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咸亨国际赛孚城,打造集应急科普、应急装备展示与体验、应急文化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应急安全教育中心,实现产业化运营,形成初具规模的应急安全教育全国连锁机构;宁波市投资2800万元在核心城区建设以应急科普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湖州市打造“精品馆—消防点—农村室”的体验馆建设梯形矩阵,确保场馆辐射半径覆盖每个乡镇(街道),满足各层次群众体验需求。

(三)整合资源,加强综合管理。按照任务安排,各地全面摸底调查体验馆存量和资源,对可利用的现有场馆进行针对性的改建和扩建,统筹体验馆资源,较好地解决了体验馆建设的资金、场地、维护等问题,同时提升了体验设备的周转利用率和科普范围。湖州市织里镇公共安全教育基地馆在原有模块基础上,增加自然灾害、消防急救等体验内容,将体验设备与线上学习考试平台、高德地图等联动,做到把馆内的安全教育知识“带出去”;嘉兴市全面梳理体验馆建设和运营相关规章制度,以标准化、规范化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绍兴市充分依托“15分钟应急救援圈”站点,进一步拓展功能、扩充体验范围,推进体验馆建设提质扩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体验馆建设起步较早、基础较好,但也存在有些地方不够重视、地市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强化。部分地区对体验馆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有待加强,财政支持力度不足;部分地区没有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安委办统筹指导不到位,没有对工作开展缓慢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

(二)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在建设过程中,各地把握的建设标准、基本功能、设施配备等方面与上级的要求有出入,一些地方存在应付过关情况;在应急(安全)内涵作用上,与传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传授技能技巧教育场所的定位有差距,一些项目安排与普通娱乐体验未作区别。

(三)建设“偏科”现象严重。体验馆类型比例不平衡,大型综合性体验馆偏少,地震、建筑和消防等专业馆偏多,涉及工矿商贸行业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如有限空间、粉尘易爆等)的专业馆偏少;各市I类馆未全覆盖建成,舟山、台州、丽水3市还未建成1家I类馆;建设内容过多偏向学生受众,对面向劳动工人和普通民众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的内容设置过少。

(四)综合运营能力不足。政府投资建设的综合类体验馆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仅靠上级发文、行政指令性的“任务型”体验,未能真正做到“开门办馆”,加上后期运维和管理跟不上、内容更新不及时,导致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各地要按照“扩面提质、常态长效”的要求,加强上下沟通,谋实工作举措,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科学坚固的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阵地浙江样板。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体验馆高质量发展。提高认识,坚持高位推动,将体验馆纳入本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与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等同步推进、建设和考评,在政策、资金和运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体验馆建设的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安全共建的工作格局。创新完善鼓励社会多方参与体验馆建设的政策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以开放性架构吸纳各方力量参与体验馆建设。

(二)强化数字支撑,突出体验馆宣传效能。强化体验馆数字化运用,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有条件的体验馆可建设专属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提供丰富实用、实时便利的信息服务。打造全省体验馆互联互通、共享共建的网络融合平台,并逐步实现线上预约、全景浏览、虚拟体验等功能,扩大体验馆的社会辐射面。深化体验馆应急管理宣传阵地作用,普及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助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宣扬“最美应急人”正能量,突出应急(安全)宣传效能。

(三)加强运营管理,提升体验馆建设质效。坚持需求导向和精品导向,严格按照建设运营规范及标准,以标准化、规范化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与科协联动,形成合力推动体验馆与现有科技馆融合发展,在科技馆中增加应急安全体验教育内容,提高场馆的覆盖面和利用率。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节点,在体验场馆开展公众开放日、科普讲座、文化沙龙等活动,强化场馆公益科普属性。


附件:1.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Ⅰ类馆通过名单(第一批)

          2.2020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完成情况

         3.2021-2022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任务分解

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Ⅰ类馆通过名单(第一批).doc

2020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完成情况.doc

2021-2022年各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任务分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