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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公告2021年 第2号,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复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10: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26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人员

2020年度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的人员,增报专业和2016年以前参加首次考试的人员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核材料

(一)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以及社保清单)。

(二)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三)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供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核方式与时间

(一)复核方式:为方便报考人员,资格复核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和免试资格材料,请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zjzash@126.com。学历学位信息以报考时提交的材料为准,不再重复提供。

(二)复核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月27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复核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咨询电话:0571-87228751、87055020。


附件:1.2020年报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020年注安考报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附件1.docx

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