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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1-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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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号

发布日期:2021-01-25 15:26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120万吨/年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及改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阶段(低温丙烷、低温乙烯罐及相关配套)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1 座 120000m³丙烷储罐,1座10000m³乙烯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