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变更技术负责人。
现予公告。
附件:安全评价机构变更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15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