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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33号建议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3〕112号

发布日期:2023-06-16 08:42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冯连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化工中试装置建设运行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衢33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经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意见,结合我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化工中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省危化品企业分布地域广、层次类别全,全省现有化工园区51个,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4万余家。2022年,全省规上石化行业工业产值超过1.6万亿,占全省规上工业总产值的14.9%,总量规模位居全国第三位。正如您《建议》中提出,近年来,原创性技术与产品的研发越发受到重视,化工中试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一环。我省相关部门一直关注化工中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引导我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试验项目发展,目前已形成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新材料创新基地、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实训基地、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对促进我省化工医药行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化工中试也存在安全环保等风险高,缺少政策法规支撑等问题。

二、规范化工中试安全管理的总体思路

我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推进我省化工中试装置建设运行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全省“十四五”高端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卡脖子”产品技术的中试研究,但目前国家层面缺少对化工中试安全管理的统一规定。今年,我厅总结吸纳相关省份经验,并结合我省化工医药行业发展现状,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拟按照明确流程、简化手续、规范运行的总体思路,明确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要求:一是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筛选部分化工园区布点建设试验基地。二是试验基地、试验项目原则上参照化工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并开展正规设计和安全评价(论证)。三是中试等试验项目稳定性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拟对试验项目人员资质、试验方案、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提高要求,严格运行管理要求。四是对试验总结和档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拟配套制定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等办法,推动相关试验项目“真做真试”,真正起到推动技术取得实质性进步的作用。五是鼓励新技术应用,对采用微量集成工艺技术,显著降低工艺过程危险等级的中试项目,拟明确可按照科研项目管理。

三、有关具体建议的答复意见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目前化工中试研究存在设计规范模糊,中试立项审批标准不明等问题。当前,按照省委三个“一号工程”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我省将加快推进化工中试装置建设运行管理制度改革:

(一)加快完善印发《办法》。通过部门会商、联合调研,以及与相关企业、单位广泛座谈等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既符合我省产业实际,又体现“创新是要素,安全是底线”的积极原则,推动我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试验项目规范、安全发展和化工医药行业科技创新。

(二)优化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准入。理顺试验基地准入条件和建设要求等,完善试验项目立项、设计、评价、实施、总结以及转为生产等管理要求。明确相关阶段审批、备案和监管的责任单位,按照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总方针,以合法合规为底线,以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环保管理为主线,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优化试验项目安全环保监管措施。安全方面:要求试验基地相对独立,不得建设工业化生产项目和工业化生产装置,试验项目开展前应配足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并开展内部评审论证;试验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制定试验方案、应急预案,并加强安全检查。环保方面:中试项目的环评工作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规定执行,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该名录未作规定的中试项目原则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无论是否纳入环评管理,均应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四)推动国家层面优化配套政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中试产品处置政策的制定权限均在国家层面,为推动化工中试管理系统性得到优化或者解决,我省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标准制修订和经营许可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二是在现行国家强制标准的规定下,指导建设单位通过正规设计等方式合理优化平面布局,以达到土地节约、安全高效的建设目标。三是立足研究试验的目的,指导企业通过性能测试、企业自用、验证使用等方式合理处置中试产品。

(五)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撑和资源协调,研究制定《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全面推广实施方案》,持续推动试验成果和“先用后转”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与产业化要求匹配,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

感谢您对我省化工中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马春磊

联系电话:0571-81051467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