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于2018年10月,整合了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除外)、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减灾职责、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原省林业厅森林防火职责及省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相关职责。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最多跑一次”改革方向,深化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三定”规定批复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厅属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统筹部署工作。根据省政府《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实施细则,细化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至各处室及厅属事业,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流程,形成工作闭环,为实现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合法合理高效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快平台建设。按照“大应急”工作要求,增设防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栏目,完善重点领域公开目录,设置信息索引功能,强化网上服务等功能。“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保持每日更新,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次,粉丝数量增至9.15万余人,同比增长82%以上,在应急管理部公布的省级部门微信号影响力指数(WCI)中名列前茅。与“今日头条”客户端开展合作,省、市、县三级形成宣传矩阵,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0条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2条次,“浙江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88条次。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八统一”要求,规范公开应急管理领域“一件事”清单、指南,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抽查结果信息,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零跑便捷办理等,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保障。

2.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部门(原省安监局)预算、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主动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7条次,隐患挂牌信息23条次、政策法规信息26条次,及其他重点领域各类通知公告、结果公示126条次。

3.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出台后,组织新华社浙江分社、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召开座谈会,在中国应急管理报、浙江在线等媒体刊登解读文章,联合“浙江发布”等微信公众号集中推送相关信息,全面系统地解读宣传《实施意见》,有效提升政策的可读性,增强社会影响力。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春运、汛期、台风、雨雪冰冻天气等特殊时段,主动发布安全提示信息80余条次,提醒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5.规范监督审查。规范办文办会审批制度,设置公开属性审查环节,逐件明确公开属性。细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依法制定负面清单,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2018年未发生泄密失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8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18件,信函申请3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全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完毕,未出现超期情况。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1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5件;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2件,省政府均作出维持决定;行政诉讼2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最多跑一次”改革方向,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加强政策学习,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办理流程,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调整部门权责清单、主动公开目录等事项。深化事故隐患信息、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的解读工作,增强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在推广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方面做文章、下功夫。加强与各大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官方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水平。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