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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中石化温州苍南桥墩加油站等17家单位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3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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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你单位所属温州苍南桥墩加油站等17家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必须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做好换领新证的工作。在未取得新证前不得继续经营,否则将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予以处罚。
附件: 17家超期经营单位名单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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