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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2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企业: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由于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且高温天气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或设施、设备异常等,极易引发各类事故。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特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和要求,请各地、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平安度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各类事故的高发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项防范措施要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方案》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要求,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相关人员跟踪督促隐患单位尽早落实整改,必要时要责令事故隐患单位停产整改。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查处“三违”现象。“三违”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三违”现象要视为未遂安全生产事故来抓,对典型案例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根据夏季高温气候特点,要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生产装置(设施)、器材以及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检验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通风排风,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
    (三)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对处于防洪区、库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以及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要准备好抽排水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应对水患的措施。
    (四)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防水防潮工作。对在各类仓库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储存的安全;针对夏季气候特点,严格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仓库降温防湿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组织生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1989)的规定,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立即停止生产。
    (六)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各项监控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
    五、抓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要指导企业努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要督促企业依法、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要在作业场所、休息室(包括待班宿舍)等场所配置、完善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不断改善作业环境,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