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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宁波甬鄞石油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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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组织审查和研究,同意宁波甬鄞石油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中石化浙江分公司所属批发公司2家、加 油站(点)5家,中石油浙江分公司所属加油站(点)7家,中石油上海分公司所属加油站2家,地方批发公司1家、加油站(点)62家。
请有关经营单位抓紧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地址:浙江省行政中心八号楼(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九楼省安全监管局办事大厅4号窗口。电话:0571—87056935。
附件:79家危险化学品单位经营许可证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