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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08-07-2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今年以来,丽水市安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工作 ,以期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近日,丽水市安监局公布了第一批32家市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结果,其中A类企业10家、B类企业16家、C类企业5家、D类企业1家。下一步,丽水市安监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丽水市推行安全生产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A类企业作为一般监督检查对象,以企业自管为主,原则上每年安排检查次数不超过2次;B类企业作为主要监督检查对象,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C类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季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D类企业一经确认,即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决定关闭。同时,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市安监部门确认,可以提高相应的安全等级。反之,对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状况下降的企业,及时予以降低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