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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0-04-2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省水利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推动水利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全省所有水利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包括所有在建和投入运行的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农村水电站、城镇(农村)供水工程、水文站、河道采砂、机关办公及水利系统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以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站、河道采砂、水文测验为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隧洞施工、围堰、高边坡、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水库大坝、闸门、启闭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情况等。二是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发[2010]15号)等情况,水利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