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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宁波召开
发布日期:2011-09-2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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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现场会在宁波市召开。省市安监、公安、交通以及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宁波市政府、省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领导出席现场会。宁波市安委办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介绍;会议组织全体代表赴宁波金洋化工和镇海液体化工码头两家单位实地参观,深入了解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省安委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领导分别在会上就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作了讲话。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宁波市“党委政府重视、部门联控高效、科技支撑有力、风险防范可控”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经验,强化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切实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责任,稳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运输企业和充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和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加强对危化品充装环节的监管。
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完善道路运输监控信息平台,提高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相关协会、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等组织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重大课题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联控。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深化“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运输车辆协查通报反馈机制和违法违规运输车辆的举报制度,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完善道路运输违法及隐患车辆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联控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宁波市“党委政府重视、部门联控高效、科技支撑有力、风险防范可控”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经验,强化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切实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责任,稳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运输企业和充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和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加强对危化品充装环节的监管。
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完善道路运输监控信息平台,提高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相关协会、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等组织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重大课题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联控。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深化“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运输车辆协查通报反馈机制和违法违规运输车辆的举报制度,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完善道路运输违法及隐患车辆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联控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