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47/2009-15401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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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09-03-17 |
文号 |
浙安监管应急〔2009〕42号 |
文件登记号 |
ZJSP34—2009—0003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浙安监管应急〔2009〕4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8〕7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该文转发到所辖各专职救护队,在贯彻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评估分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情况,有效地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法规规定和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范围
(一)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 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1~5(详见附件1)。
(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信息报送时间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省部属企业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专职救护队,于每季度或半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附表1~8(详见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抄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要求
各市局及专职救护队伍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信息报告务必及时、真实、准确。省局将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列入对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总结和表格采用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表格电子文档请在我局网站下载。联系人:洪禹,电话:0571-87058935,电子邮箱:hongy@zj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