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947/2019-129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强化主体 真抓实干 创新有为 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新提升

发布日期:2013-03-15 00:00 来源:危化处 浏览次数: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安监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分析形势,结合国家专项要求部署强调今年工作重点。会议还将安排杭州、宁波等地交流发言,表彰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并授牌。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去年工作简要回顾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总局的工作指导下,2012年,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有效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发〔2011〕40号文件等贯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回顾一年工作,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条例》文件宣贯执行有序推进。积极争取、主动协调《条例》宣贯,省政府办公厅就《条例》宣贯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两次下发专题文件,具体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责任和要求。与交通部门多次协调,依法做好港区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主动协商工商、质监,解决工商登记、生产许可与建设项目审查及安全许可衔接。结合实际修订了危化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实施细则和《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狠抓了国发〔2011〕40号等重要文件的执行。二是打非治违动真抓实。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行动协调推进。8月起,集中力量对二十余个危化重点县(市、区)开展了三个阶段的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发出的5份县级政府整改函,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助推工作加速;三阶段专项检查,取缔危化品非法生产单位36家、非法经营单位197家,责令停止建设非法项目13个,拆除危化品非法裂解炉315台。湖州市局和南浔区委区政府狠下决心,加快有机玻璃专项整治步伐,成效明显。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常抓不懈。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重点环节和内容,严格具体措施要求,细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十项内容;认真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严格危化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结合“两重大一重点”监管、安全设计诊断等工作重点,各级各地相继开展了化工园区、省部属企业、石油库、自动化安全控制等专项或对口检查,以检查促排查、以排查促整治。嘉兴市吸取深刻教训,连续开展“和风、响雷、飓风、清剿”四层次专项行动广除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危化共排查问题和隐患68713项,治理完成达99.1%;3项省级重大隐患已销号。四是安全许可安全审查规范有序。依法调整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和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实现平稳过渡。严格落实超期停产取证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换核发工作;宁波、温州积极尝试许可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有成效。借温州、丽水、绍兴等地政府专项整治,落实服务措施,专题解决许可难题,溶剂回收安全许可全面完成。严把项目源头准入、严格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安全“三同时”审查,宁波的建设项目安全预约服务制度受到企业广泛好评。2012年,全省共核发安全许可证274家、换发461家,不予发证10家;省局完成建设项目安全审查62个,市级完成698个。五是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推进。将达标活动拓展到使用企业和带储存的经营企业,结合安委办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指导意见,研究明确行业专项要求,引导企业规范创建。结合考评结果,确认公布浙江新安化工集团公司等32家企业二级达标,会上将予表彰和授牌。根据企业意愿,及时推荐4家企业争取一级达标。杭州市助推先进安全管理理念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杭州电化集团实施总局陶氏安全管理合作示范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去年底总局专门召开了现场会;浙江新安化工、三美化工等企业引进杜邦安全管理进展顺利。六是事故管理更趋规范。强化危化事故专业统计要求,及时分析通报事故原因、特点,找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提高防控能力。坚持和完善事故现场会制度,效果明显。严格事故警示督办制,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对嘉兴市向阳化工厂“1.4”爆炸事故和金东区鑫亿亚克力饰品厂“11.9”非法事故列入督办程序,认真落实跟踪督促、事故警示、约谈提醒等举措。七是综合管理积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日趋完善,3月27日,召开省级危化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增加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部门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26个。金华、丽水等地相继明确联席会议制度。省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发改、经信、建设部门,下发《浙江省提升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六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推进三年整治活动,各项工作正有序落实。八是其他重点工作亮点纷呈。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使用企业相对集聚布局理念,推动地方政府明确化工园区(集聚区)规划,确定功能区划、产业定位,杭州、宁波2市和全省33个县(市)已明确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和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发挥管理职能,落实园区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加强应急基础建设。落实搬迁关闭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停车过程、搬迁阶段安全生产和应急准备,2011、2012两年已完成46家企业搬迁关闭(超计划1家,3家推迟、4家提前)。合理安排3千万元省专项资金,累计完成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项目472个,50套装置装备紧急停车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申报入库进展顺利,全省已完成640家单位的657个重大危险源注册申报。完成危化首轮登记。积极配合领域内反恐防范,得到肯定。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得到总局好评。
经过全系统的不懈努力,2012年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凝结着全省各级安监干部的汗水和心血。在此,我代表省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和挑战,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虽然我们付出了辛勤劳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危化安全生产形势还没有根本好转。总体来看,全省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形势迫人。一是事故降得慢。2012年,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共发生涉及危化品事故16起,死亡11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2起(生产环节1起,使用环节1起)、死亡2人事故2起;涉及非法危化品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较2011年死亡人数减少2人,统计事故起数有所增加,较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二是危化行业的其他事故不少。设备设施检维修切割或压力容器爆炸,触电、物体打击、坠落等致死事故时有发生,有限空间、试生产、开停车等重点环节伤亡事故不断,个别地区连年发生非法生产亡人事故。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小微型企业还是行业主流,安全投入欠账多,很多化工装备、安全设施还处于工业化初始状态;安全管理落后,一线员工安全技能、遵章意识还远远不够。四是中介机构存在失责情况。部分报告对问题轻描淡写、整改要求避重就轻,个别报告弄虚作假;一些设计无视法规要求和标准规范,方案措施脱离实际。五是监管不到位。监管力量特别是专业监管不足,工作凭经验、靠运气;事故迟报、瞒报仍有发生。今年以来开局虽好,但大影响事故仍有发生。2月18日,杭甬高速绍兴出口发生丙烯槽罐车侧翻,省内道路交通大范围受阻;2月26日中午11时许,永康的浙江侨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疏散100余名群众。
      (一)冷静分析现实挑战。静心分析,工作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克服安全生产“四个不适应”、实现形势根本好转的挑战。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一针见血指出安全生产的“四个不适应”问题(安全基础总体薄弱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不适应、部分企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与安全发展要求不适应、一些高危行业员工技能素质偏低与安全生产的要求不适应、监管监察力量不足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适应)。这在我省危化行业领域普遍存在,且短期内无法彻底改观。二是克服宏观环境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挑战。我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社会结构、经济模式、企业状态快速变动,是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当前大型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增多,对预防重特大事故提出了新课题。宏观形势不稳、经济增长放慢的情况下,企业可能放松管理、减少投入,导致安全条件降低。三是克服安全基础局限、实现控制事故的挑战。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知行不一、安全检查培训被动等情况还比较常见。经过多轮整治,隐患治理边际效应明显,容易解决的已基本解决,破解“老大难”和“顽疾固症”越来越难。四是克服硬不起来的困扰、实现执法必严的挑战。监管体制机制的制约,有时更是脱离不了地方政府影响和亲情、人情面子。一些地方事故原因查不清,“四不放过”落实难,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力度不足。对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常借发展之名给予宽恕,既失法律威严、又失安全监察权威。
      (二)充分发挥有利条件。在直面挑战同时,我们要善于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有利条件。一是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的领导保障。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比以往更加重视,采取的措施也更加果断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提出并实施了安全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李强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三个责任”、“三大硬仗”和“三项建设”,对抓好我省危化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二是监管法规体系日臻完善的制度保障。《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已基本完备,危化品各类目录已开始陆续出台;我省已下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了工作边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暂名)》已列为今年省政府二类立法计划;依据规章省局已修订三个实施细则,下一步还将逐步完善。监管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的基础保障。近年来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大幅提升,媒体、社团及个体等社会监督鞭策力量逐步壮大。全员培训推进实施,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工作随意、随便、随性现象大大减少。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技术保障。省委“八八战略”和“一三五”战略的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安全条件差的企业,有利于从源头加强对升级项目的安全监管,提高装备安全等级和行业安全发展能力。五是监管队伍建设积累的力量保障。危化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联络员会议,有效促进监管合力的形成。全省三级执法、四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架构基本形成,伴随着工作不断深入,监管理论的深化实践,监管经验将更加丰富,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必将大大提高。
      当前正值提升危化品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既要看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更要看到不断增加的正能量,坚定决心和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运用安全生产规律,创新方式方法,牢记安监使命,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地做好工作。
      三、真抓实干,推动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新提升
      安全无小事,生命无返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一届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更是《条例》配套规章齐备后的执行之年。
      2013年危化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围绕《条例》宣贯和本质安全提升整治两条工作主线,紧盯事故控制目标,立足服务、注重民生,强化企业主体和属地监管两个责任意识,突出危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着力安全法制化、强化打非治违行动,着力安全标准化、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安全自动化、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实现危化领域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新的提升。
      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0人。二是健全完善危化监管法规体系,争取尽早出台地方规章和实施细则。三是确保11个市完成化工生产储存专门区域规划,70%以上的县级政府完成或明确规划。四是督促当地政府,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14家危化从业单位的搬迁关闭,并根据三年提升整治情况,确定地方搬迁关闭计划名单。五是完成首批15种并开展第二批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50%以上。六是强化服务严格许可,生产、储存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三同时”执行率100%。
      根据上述要求和目标,今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面开展危化领域本质安全三年提升整治。根据《浙江省提升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化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专项行动。一是结合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浙政发〔2009〕27号等文件要求,协调发展改革、经信、城乡住房建设等部门按照要求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准入、落实城镇人口密集区域企业搬迁关闭、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综合整治、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深化危化管线专项治理等六个方面有序开展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推进危化管道专项整治。要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推进三年提升整治。二是要利用许可到期换证和日常监督检查有利条件,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未经正规设计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三是协调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依法推进相关部门排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使用落后淘汰工艺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并向当地政府提出搬迁关闭工作建议,并依照省政府规定落实搬迁关闭政策。四是强化省专项资金的导向支持,鼓励推进危险化工工艺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工作。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根据方案明确的阶段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或联合监督检查,督促整治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二)从紧从严,继续深化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非法不除,安全难保。一是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地区“打非治违”整改完成情况的“回头看”,防止出现打而不绝、死灰复燃的情况。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国发〔2010〕23号宣讲力度,促使县、乡两级政府真正重视,并牵头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强化政府“打非”责任和企业“治违”责任。三是要进一步扩大信息渠道,拓展信息来源,保持对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尤其是项目非法建设的高压态势,重点关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的使用企业,严厉打击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强化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意识。通过宣传引导、检查促动,促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真真实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形成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彻底治理隐患。结合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开展安全设施提升规范活动,明确隐患治理的阶段性重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为监管和应急提供及时、准确信息。三是要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设备设施检维修、有限空间及动火作业、试验性生产、开停车等关键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制度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执行落实到位,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化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判定企业危险源和风险点,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人员技术素质。严格从业条件要求,到2013年底,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和企业一般岗位从业人员基本达到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的从业条件。五是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要发挥基础优势,规范下属单位安全管理,争做全省危化管理标杆。鼓励更多单位引进杜邦管理等先进理念,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管,提高区域安全发展水平。一是继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化品从业单位搬迁关闭。对明确今年开展搬迁关闭工作的14家单位要制订方案、倒排时间、落实过渡期安全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搬迁关闭。在加快推进其余单位落实搬迁关闭计划的同时,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排摸,结合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布局,督促地方政府制定计划,并有序推进。对搬迁关闭企业,要发挥优势积极做好服务解困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管理。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及时将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工业区纳入化工园区范畴管理。利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生产经营许可等手段,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明确危化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编制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督促园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区域风险评价,研究并落实措施,降低园区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五)严格条件,用好危化品许可审查手段。一是严格安全许可和审查制度。加快推进安全许可工作标准化,严格“四个一律”要求,做好安全许可换核发证。加大抽查力度,严肃处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危化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把好安全设立、设计和验收三关,重点把好安全设施和工艺设计关。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使用否决权。完善执行上下级审批工作的通报制度,实现审查、许可无缝衔接。落实省外设计单位开展安全设计的报备工作。三是加强危化安全使用许可和经营许可工作指导,推进危化使用单位备案工作。
      (六)注重运行,实现安全标准化活动量增面扩质提。鼓励和引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采取措施真正运行体系、落实要求,提升安全管理。一是落实鼓励政策,加快推进以质量为首要目标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三级、鼓励二级、支持一级达标。二是深化达标要求,更加注重引导企业内部运行安全标准化,更加注重企业员工参与度和群体意识的增强,真正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三是严格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达标企业的定期考核和抽查机制,严格执行退出制度,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探索安全规范,发挥专家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开展小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
      (七)强化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建章立制,做好《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贯彻实施。争取尽早制定出台《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暂名)》。年内制定规章实施细则,有序推进危化使用安全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和管道监管等规章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多管齐下,严防严控危化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和完善危化领域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巩固较大事故的挂牌督办、现场会及约谈制度,实现事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坚持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公安、交通继续推进苏浙沪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四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调整充实专家队伍,分门别类加强专家队伍的培训教育,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五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促使设计单位、安评机构、检测检验单位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六是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许可备案要求,发挥系统作用严格申报审核。
      (八)提高素质,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要求,在坚持原则同时,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二是研究危化安全监管队伍专业性建设指导意见,整合信息化手段,开展系统业务教育和指导,举办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评价、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应用等专题视频讲座。三是明确工作责任链,建立和完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规范性、科学性,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办事。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净干事,做到廉洁自律。
      同志们,2013年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勤奋敬业的办事风格,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我省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新提升,为全省安全生产继续实现“三个零增长”目标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