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开展港内小船联合整治打造“海上的士”
发布日期:2018-10-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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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南部诸多岛屿,港内小船作为岛上居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近年来出现了人员证书过期、船舶擅自改造、船舶私下买卖等情况,导致部分船舶成为无证运营船。在日常的营运过程中部分船舶且存在超载、冒雾、抗风、超航区航行、混装危化品、无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突出。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定海区重拳出击,监管服务相结合,全力打造“海上的士”,现已初步取得成效。
一、 联合部门执法,建立合法运营新形态。
针对部分港内小船无证运营及超载、冒雾、抗风、超航区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海区政府将其列为2018年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突破事项。定海区安委办根据区政府要求,牵头联合各部门对港内小船进行联合执法整治。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舟山市定海港内小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联合海上执法行动,共强制上排船舶20艘。目前可以整改的84艘港内小船均已进行整改到位,通过船检。待办证完成后,均可进入全国船舶管控系统。
二、 统一规范船舶,成为海上客运新景象。
港内小船船主凭的是多年自行摸索的驾驶经验,很多未经过严格的船员证书考核,存在较大安全“短板”。为此,定海区安委办牵头各部门举办相关培训班,目前大部分船主已通过考试。为统一规范,定海区在考虑安全,符合船舶检验标准的前提下,目前统一了83艘船舶颜色及船号样式,船体为安全警示色黄色,船台为白色。规范后更有利于船舶的统一管理。远远望去已成为海上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三、 推行社会化服务,打造安全管理新模式。
定海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出资委托第三方注册成立定海千岛港内小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港内小船统一纳入该公司规范管理,摸清船只、船龄、船主等信息,建立“一船一档”存档备案,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运营区域和乘客人数,并完善各类安全台账。定海千岛港内小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所有船主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并出面统一为船舶购买保险,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风险。借鉴网格化管理模式,将96艘小船分成9个海上网格组,每组选派船主中的党员或素质较高的船主担任小组长。千岛公司以网格为传播信息的渠道,方便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也能将台风等恶劣天气信息及时发布给各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