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措施三确保”筑牢矿山安全基础
发布日期:2018-11-15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莲都区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多次检查,积极开展“三措施三确保”工作,对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检查中及时向企业反馈了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确保企业抓好抓实隐患治理工作,将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完善采掘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从上到下逐个台阶开采的作业规程,开采区域和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做好矿山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防盗装置和信号装置等,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隐患消除到位。首先针对各个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需要排查的范围和要求,建立企业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其次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此为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设计方案;最后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治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隐患整改,严禁为节约生产成本而私自变更设计方案或降低安全系数的行为,并如实填写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级,再明确管控措施,将风险点逐一明确落实到各个企业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上(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重点开展企业重点岗位、危险部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人员安全培训,并要求形成“管控手册”,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定时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本岗位的风险,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