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三步走”扎实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1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切实保障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生命安全,长兴县安全监管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工矿商贸高危行业领域分工、分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经济保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一是明确投保范围,分工推进。长兴县安全监管局联合金融办、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长兴县工矿商贸领域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储存带经营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领域全面推进安责险,明确金融、财政等部门职责分工,有效推动安责险工作的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分步投保。成立长兴县工矿商贸领域推进安责险工作领导小组,详细了解所管辖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宣讲参保政策,探讨服务方案,引导企业投保。8月底,县安监局召开全县工矿商贸领域高危行业安责险动员会,有序推进安责险工作。截止10月底,5家矿山、24家危险化学品储存、带储存经营(加油站由省、市统一参保)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及1家金属冶炼企业已完成参保,参保率达87.8%。同时,建立通报机制确保年底前工矿商贸高危行业全部参保。
  三是加强服务监管,分业定险。探索实施“保险+服务”模式,要求保险机构提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参与企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和事故后服务等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针对不同行业风险状况,督促保险机构研究制定保险方案,确保符合相关行业企业的保险需求,以主险和附加险方式为企业提供投保选择。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利率,要根据投保单位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状况、标准化建设、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SCORE项目推进等情况,每年浮动调整一次保险费率,倒逼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提升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