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三部曲”全面推进“双禁”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2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减少我县居住环境的大气污染,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龙游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提前部署、广泛联动、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49起,非法储存危险物品1起,违规燃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提前谋划,强化责任落实。《龙游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下发后,及时召开部署会,明确领导、网格民警、企业主工作任务。与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网格民警、网格员按照“谁网格、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辖区禁放区域内重点村的走访联系,督促各村党员代表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双禁”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园区企业主自管、消防责任,逐一签订责任书,广泛发动企业员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000余份。
  二是强化联动,主动查处管控。不定时会同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走访排查,着力整顿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许可。成立由片警、警务外包协管员、村干部、企业保安组成的“禁燃”园区志愿者队,网格化开展巡控,有效形成警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围绕重点村落、沿街店面、企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多措并举,浓厚宣传氛围。广泛利用横幅标语、LED显示屏、墙报等载体,在主要路段、人员聚集路口、市场、小区等区域不间断开展“双禁”宣传;利用“村情通”“微警务”发布“双禁”通告;发动民警、辅警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转发“双禁”通告,浏览量突破10000余次;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提升群众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性,不断扩大禁燃宣传声势;加强与县新闻中心、广电总台联系,对首起私自储存烟花爆竹被处罚的案例通过电视节目进行曝光,起到了“教育一人、辐射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