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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19-1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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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厅公告2018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8-11-06 00:00
来源:规划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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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和《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科技〔2017〕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审查合格,同意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期换证,资质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告。
附件:批准延期的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及业务范围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