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五步法”推进隐患排查闭合管理
发布日期:2018-11-0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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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请专家查找隐患。邀请衢州巨程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位化工专家,列出检查清单,对全县16家在生产化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逐项登记填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确定隐患等级,共排查出各类大小隐患195条,风险评估橙色企业2家,黄色企业14家,蓝色企业2家。
二是开会议集中交办。根据排查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组织召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交办会,由外聘专家、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参加,通过现场交办、督办、限期责改及专项培训的形式,由外聘专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企业逐项进行反馈,分析隐患的危险性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县化工企业的安全条件与管理水平。
三是定等级挂牌督办。结合“369”隐患挂牌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根据隐患类型,一般隐患督促企业自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挂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2018年共计收集各类安全隐患320余处,其中市级挂牌督办4处,县级挂牌督办32处,其余要求各乡镇、部门自行挂牌。目前,市级挂牌隐患已全部通过整改验收,县级挂牌隐患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乡镇、部门挂牌隐患完成整改97.6%。
四是严监管抓好整改。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各级挂牌隐患整改的要求,由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限期进行整改。在隐患治理过程中,由企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控防范力度,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加强重点监管,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并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临时查封。
五是勤报告验收闭环。按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由企业向挂牌督办的政府部门报告申请验收;挂牌督办的政府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出具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评估意见。验收评估不合格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改且验收评估合格的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