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安监局“三举措”强化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0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机构改革自上而下全面有序开展,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职能调整,龙泉市安监局上下一心,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目标不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监察执法工作,自觉遵守机构改革纪律,发挥正能量效应,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拥护机构改革。
  二、强化责任措施到位,着力工作落实。一是坚持责任到位。为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统筹全局资源,确保在各项考核工作中争先进位。实行一对一工作联系制度,责任到科室。联系工作由局长担任总负责人,其余班子领导及分管科室分别联系全市19个乡镇街道、7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相关科室负责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龙泉市年度综合考核细则对联系单位的台账(包括日常性工作台账)进行收集或报送并督查跟踪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坚持措施到位。推行全员执法办案制,实施精准执法,突出高危行业、高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察执法,重点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凡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坚持约谈到位。利用季度督查、半年督查等契机,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缓慢,目标完成排位靠后的乡镇部门进行工作约谈。截至目前,市安委办共组织各类督查考核8次,督查通报4次,约谈乡镇部门分管领导5人。
  三、针对重点领域督查,提升监管实效。有针对性的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攻坚战。截止10月份,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00余家次,排查事故隐患3600余项,行政处罚128起,临时关停19家,处罚金额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