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打好龙游蓝天保卫战——龙游县有序推进烟花爆竹全域禁燃
发布日期:2018-12-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中国梦,也是我们的梦。蓝天白云下,人怡然,气清爽,这样的生活环境是人民幸福的应有之义。《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18年10月25日印发,并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烟花爆竹禁燃不仅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也是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具体实践,更是一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
  民之所向,烟花爆竹“双禁”呼之欲出。近年来,受雾霾天气的持续影响,龙游县的空气污染程度时有起伏,春节期间污染物指标更是爆表,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改善空气质量,守护蓝天白云,成为全县各界的共识。2014年以来,县人大、政协多次收到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建议对烟花爆竹实施“双禁”,我县亦从2016年开始在有限范围内实施 “双禁”,并在2017年实施城市建成区全年“双禁”。
  听取民意,匠心出规定,让“禁燃”规定精准出台。禁燃,不仅关乎传统习俗的扬与弃,关乎人居环境的好与坏,更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创建,这是公民试题,更是执政考题。此前,北京、上海、南京、武汉以及周边的金华、湖州等市先后出台过城区或全域“禁燃”、“双禁”的有关规定,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何制定出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行之有效的高质量地方政策,考验着我们的施政水平。对“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精神的执着坚守,推动精准出政策,努力提高出台政策的质量和水平。从“禁燃”规定计划的形成,到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县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群众路线,采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政策的民意基础十分扎实。通过组织召开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专家学者以及有关企业负责人代表等参加的多层次多方面的座谈会,汇民意,集民智。根据前期调研结果,从业人员反映的人员失业、投资回报、库存消化、禁售违法等问题,龙游县双禁办在“双禁”政策制定过程中,积极与零售店代表讲政策、讲法律、讲人性化施政,最终形成分阶段全域禁燃,最终目的达到2019年12月1日始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上下齐心 将“禁燃”进行到底。禁燃规定出台后,一场“禁鞭令”宣传引导战首先拉开帷幕——今日龙游、龙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报道;横幅标语、LED显示屏、墙报等载体,在主要路段、人员聚集路口、市场、小区等区域不间断开展“禁燃”宣传;利用“村情通”、“微警务”、“微龙游”发布“禁燃”通告;发动干部、企业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转发“禁燃”通告,高强度、广覆盖、点对点的宣传引导,为“禁燃”规定入脑入耳入心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让“禁燃”规定传达到千家万户,除了媒体,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区居民、志愿者等也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文化载体,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宣传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宣传,把禁放规定送达每个单位、每个商店、每个家庭,真正拧成一股绳、一条心,实现了“禁燃”从一纸法令真正变为一把约束行为的法尺。
  法规只有执行,才具有生命力。 广泛宣传发动,是本次规定实施过程中一个鲜明的特色和创新点,在此次规定的实施过程中,宣传发动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周密部署,层层推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既确保了法规的贯彻落实,又是一次强有力的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更是被提升到事关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作为此次政策出台的目标遵循,有力保证了禁燃规定的民意方向; 充分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县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群众路线,采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保证了政策出台的扎实民意基础;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大屏+小屏、单位+社区,巡查员+网格员,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启用尽可能多的宣传手段,上下一心、全民同心,促进禁燃规定重重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