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1个月零事故 浦江县精准管控电动车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18-12-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屡见不鲜,引发火灾的情况也频频发生。今年年初,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电动车。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充电电动车。禁令一出,各地纷纷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浦江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连续十一个月实现“零事故”。
  据统计,目前浦江全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6万多辆。为破解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管理难题,今年,浦江出台了《浦江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制定《浦江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标准》,明确充电桩产品功能、场地选址、消防设施等具体要求,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场地、管理责任等问题。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源头管控,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使用等领域的管理薄弱环节,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集体约谈指导经销商,签订承诺书,逐一抽检50余个品牌产品,遏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公安部门严查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6起,完善“网格化”管理,对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的,一律清出室外;对采用飞线充电的,一律剪断或没收。消防部门则从强化安全意识着手,定时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警示信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形成全民消控的防范网络。
  不仅在“堵”字上做文章,浦江更注重在“疏”字上下功夫。大力开展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借助村两委和志愿者的力量引导群众到指定地点停放、充电。浦南街道余间村作为试点利用村街道和村集体征收村内“三改一拆”拆后闲置土地,由村集体出资建造充电桩,其他乡镇在试点村的基础上,按照涵盖全县所有领域范围的“人员密集村、出租房、企业、户主自用”4种不同模式进行试点,在试点中扩大到全域实施。
  截至目前,浦江县政府拨出1000余万经费,推动密集村(社区)、出租房集中区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00辆的企业,建成集中充电场所1751处,充电接口2.6万个,覆盖率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