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紧抓四个关键点 全力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发布日期:2018-12-26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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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兴县矿山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提升基础管理、严格现场管控、重点专项整治、严控源头管理”上下功夫,从2008年至2018年做到了安全无事故“零死亡”“十连冠”。为打造下一个“十连冠”,更进一步提升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兴县安监局深入研究,分析近几年来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点,结合当前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抓重点、抓源头、抓意识、抓服务”的再提升工程。
二、抓重点。一是抓重点企业。按照矿山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需重点监管的C、D类企业加大监管的力度和检查的密度,按照隐患整改的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停产停业整顿。二是抓重点时段。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季度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即将到期矿山的检查频次,有效地威慑到期乱采滥挖等违章违规行为。三是抓重点部位的监管。在矿山企业宕面建设的逐渐规范的同时,把监管的重点逐步转移到采场外(汽车运输、破碎机组),据统计,过去两年湖州市其他县区矿山企业发生事故造成死亡的均为采场外。
三、抓源头。从源头上牢牢把住矿山企业的准入条件,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把牢新办矿山企业的准入条件。严格按照《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新办矿山的选址;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把关。二是对新、改、扩建或到期换发证的矿山企业,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矿山日常开采的需要,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抓意识。人的意识决定一切,只有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才有保障。一是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到负责人、安全员100%持证上岗;强化重点岗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强矿山全员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宣传促进安全意识。深入打造安全文化宣传,把安全文化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氛围的营造,通过矿山企业在矿区的危险场所、部位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日常更新维护LED显示屏、安全宣传专栏的等安全宣传阵地文化建设,使矿山企业的生产作业各个环节呈现出“警示、教育、管理”三位一体的立体安全文化氛围。
五、抓服务。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热情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最多跑一次”。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将有关手续简化,如竣工验收和发证前审查,争取一次完成,以减少企业的负担。二是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及时传达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正确解读各项标准措施,尽一切力量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碰到的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实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