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安监局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督查机制助力安全兰溪
发布日期:2018-12-2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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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度,明确督查内容。在推进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的过程中,兰溪市安监局认真对我市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进行排查梳理,仔细研判防范措施,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将我市历来事故频发行业列为我局重要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防范化解。同时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企业对不同岗位、不同地点和不同作业环境进行详细的危险源分析和识别、汇总与学习,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此外,要求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忧患意识,自觉分析生产车间风险点的风险因子,并制定“一对一”的管控措施,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三个不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动真格,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督导,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原则,组织本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信息系统,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工作开展并实施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效果较好的企业,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保险、安全生产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开展双控机制建设或工作不力的除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外予以通报曝光,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并依法严处重罚,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11月以来,共通过兰溪安监微信公众号、兰江导报等媒体平台曝光企业3家,对1家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进行约谈。
促整改,落实配套跟进。为切实把握隐患自查自纠实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安监局“三个跟进”鞭策不停歇。一是问题通报,根据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各乡镇进行通报,指出具体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二是限期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问题。三是动态管理,市安监局相关科室根据问题内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全程督办、持续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