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建立“两法”衔接制度,加强涉嫌犯罪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力度
发布日期:2018-12-28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处置,浓厚“安全第一、依法治安”的工作氛围,2018年衢江区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两法”衔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安监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安监局印发了《衢江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追刑案件的移送(抄送)制度,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中联络,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抄送)流程,确定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案件予以移送的法定条件,规范了案件移送(抄送)文书。
  二是构建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案情复杂、案值较大、容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案件,安监部门、公安部门要提前进行会商,安监部门要主动联络,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必要时可邀请法制部门、检察院派员参加,共商案情。通过案件会商后,对重大案件的处置存在异议的,可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理。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打击力度和刑事司法接轨。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53件,罚款54万余元。其中向上级安监部门移送案件1起;向同级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起,涉案金额约300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区安监局与区公安分局法形成联络机制,及时商讨案情,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和相关材料,立案后,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查扣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