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后宅街道推行安全生产十二分制管理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8-12-2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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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设置评分标准。安全生产十二分制管理是从安全生产专人管理、管理场地、责任落实等11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管理方面设置评分标准,总分为12分,记分周期参照驾驶证计分的做法,一年度为一周期。
二是实行计分管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0分的,街道将对该宗地授安全管理后进单位黄旗,扣分达到12分的,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相关人员应当参加街道组织的转优学习班,并接受考试。学习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同时,鼓励宗地企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可申请参加安全培训并接受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的记分予以清楚。
三是严格奖惩措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报安监大队立案查处,并将与企业信用等级挂勾,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量化录入征信系统。同时,对单次扣分在1分以内的宗地企业,街道将授予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红旗,在安全生产奖补措施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合理消除计分。办法中规定,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相关人员已经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学习班并通过考试的;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按照前项规定消除过累计记分后,至年度届满时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的,年度内的累计记分都予以消除,随后进入下一个十二分制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