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安监局突出“三个强化” 打造清廉安监
发布日期:2018-12-2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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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强化职责担当上有新作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班子成员切实做到既管业务,又管干部。每年年初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与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
二是在强化履职尽责上有新突破。通过周一夜学、月度工作例会等载体,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时以与企业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为目标,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对易发风险的业务领域列出详细的“风险菜单”,联合市纪委派驻组不定期开展检查防范。同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不断引导执法人员敢担当、有作为。1-12月,全市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92家次(1839家),排查隐患5465处,累计完成整改5355处。
三是在强化执纪问责上有新成效。自觉运用“四种形态”,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敢于和善于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特别是市委第一巡查组巡察后,我局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制度要健全、程序要规范、执行要严格”的要求,全面梳理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后下发给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查阅。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兰溪市公职人员清廉用权行为规范20个必须20个严禁20个应知》学习,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