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完善“三项机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发布日期:2018-12-0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并被用于制造毒品,今年以来,舟山市普陀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努力探索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摸排清理,全面澄清底数。分局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摸排了辖区内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仓储企业底数,做到如实登记造册,严防漏网失控现象发生。目前,全区共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仓储备案单位30余家,其中经营单位1家,使用单位29家,全部备案档案资料齐全并实行网上申报购买、使用和管控。 
二是加强购销储存环节管理,严防盗抢流失。分局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从严把握审批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场所及仓储情况进行了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详细审核购买单位年使用量、当前库存量、购买数量、合法用途等情况,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数量、现实状态、流向动向等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入库、出库、投料、库存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储存场所的安全监管和保卫,及时发现和整改仓储环节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抢、被盗和其他流入非法渠道。 
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守法意识。分局以易制毒化学品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的识别、检查、管理基本方法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对相关企业专管员的业务培训,使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者自觉提高守法意识,防止违规经营、使用情况发生。及时总结和推广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规范、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