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狠抓水产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
发布日期:2018-12-0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舟山水产制冷企业至2013年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完成,几年来总体安全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随着近年来,渔业资源萎缩、产能下降,涉氨制冷企业业主几经更替,原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工艺都发生变化,原整治成果得到削弱,尤其是今年下半年,渔业开捕水产加工生产高峰期,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出现诸多新隐患和新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下降,安全管理缺位。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未真正履行专职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岗位氨机工消极怠工,未如实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未认真登记值班记录,部分存在多企业兼职现象,不能保证二十四小时昼夜有人员值班,经常离岗、脱岗。
  二是制冷系统及压力容器、管道维护检验存在问题。氨机房内压力表、阀门未认真定时进行检测、检验,私自替换标签,专业检验单位由于检测不收取费用且单位搬迁,定期检验流于形式、走过场,甚至未到场检测即给予通过检验。
  三是重大危险源单位未有效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部分企业在关键部位如贮液罐、氨机房值班室、泄氨器未增设监控探头;未落实专用监控房、未制定值班制度、未保证人员值班及登记。
  四是部分重要安全设备、设施未配备到位。大部分未建置泄氨池、重大危险源涉氨企业未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损坏,消防控制室积水消防泵损坏等等。
  五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今年发生涉氨企业叉车坠落电梯人员死亡事故,部分涉氨企业司机未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厂内机动车辆无年检、厂区道路无限速标志、超速装载超重普遍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年前市、县区、乡镇(开发区)三级安监部门将开展专项性检查,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分工,由各级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场、安监、消防等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统一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确保涉氨企业生产高峰期以上安全隐患等到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