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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0-1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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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04-02 00:00
来源: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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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浙江省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二期工程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同意通过浙江省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二期工程项目(新建3座16万方的LNG储罐)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