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安监局“1+2+3+4”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网格落地实践
发布日期:2018-04-2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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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柯城区安监局不断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柯城实际,制定出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规定(试行)》,明确“1+2+3+4”工作任务,构建全覆盖、易操作、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体系。
一套标准即制定《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农村安全网格化监管日常检查记录表》,其中城市检查记录表涉及消防、用电用气、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35项内容,农村检查记录表涉及消防、用电用气、住房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29项内容。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参照执行,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辖区实际需求,制定填充《安全生产网格员日常巡查表》,方便网格员做记录、归台帐等工作。
两项制度,一是培训制度,建立网格员学习培训制度,各安监站根据《柯城区“安监流动讲堂”实施方案》要求,以“安监流动讲堂”形式对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网格员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网格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考核制度,区安监局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对各安监站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园区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各安监站加强对安全网格员监督管理,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三级处理即一般性隐患由网格员处理,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网格员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通过“四个平台”流转至所在安监站,由安监站统筹协调并闭环管理;乡镇(街道)、园区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四类巡查,一是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对象原则上1日巡查一次。二是重点对象原则上不超过7天巡查一次。三是一般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5天巡查一次。四是重点时段按相关要求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