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疏堵结合整治电动车消防隐患
发布日期:2018-06-25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集中治理,推进源头防控。兰溪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兰溪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加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加强源头管控,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底,根据《整治方案》各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源头管控力度,对无照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配件、私自改装拆解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电瓶、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三个“决不能”:电动自行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同时,预计今年年底,在城镇区域,兰江、云山街道将各建立不少于30个集中充电点,其它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15个集中充电点。高层小区、农村区域等也将按照需求建设配备一定的集中充电点,为居民群众提供电动车充电便利,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疏堵并举,强化隐患排查。兰溪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将加大对辖区内出租房、企业、员工宿舍等排查力度,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劝阻、搬离、强制断电等措施,全面清理违规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行为,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乱接乱拉、“飞线”充电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在堵的同时,也将加大疏的力度,加快建设智能充电桩,推动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企业先行示范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积极推动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出租房户主参与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推动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必须安装充电桩,构建区域清晰、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充电桩网,引导群众安全充电。 
  三是广泛普及,开拓宣传路径。通过在新闻、报纸上刊登宣传标语、户外广告牌播放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题片、各相关单位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安全知识推文等形式,列举高层住宅私拉电线充电、占据安全通道等一般存在电动车充放电违法行为,以及一旦着火所引发的严重后果;提醒市民严禁在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此外,各消安委成员单位也将在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小区大门、宣传栏等显眼位置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切实通过开展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整治,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逐步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变家里为单位、变晚上为白天、变室内为室外、变人工为智能、变分散为集中,切实消除电动车充电引发的安全隐患。